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迁厂已进入倒数计时阶段,每天都加班到十点以后才能回家。五月初,万宜公司全部迁到泰山。
宋主任荣升经理,留我在经理室执掌文书工作,经过前阵子的参与,我已有充分的心理准备,加上我从小就习练书法以及对数学的酷爱,这份工作,我确定能胜任愉快。
一天,一位外国客户到公司来,对我的穿着露出鄙夷的眼光,引起我的自卑;而秘书苏怡,是位时髦的小姐,应对得体,更令我自惭形秽。我把这件事告诉妈妈,妈妈说:「你已经不是工厂的女工,坐大办公室,的确应该买几件像样的衣服穿,才不会害你老闆没面子。」
利用假日,我和妈回万华,近乡情怯;陪妈站在土地公庙前謨拜,远望街尾的旧宅,我们是对被故乡亲人遗弃的母女,心中有说不出的苦涩与思念。家就近在咫尺,却归不得也;妈老泪纵横,我心底凄凉。好容易才挪动脚步,走到龙山商场选购一套像样的洋装和一双二吋半的高跟鞋。
这几天都穿着高跟鞋,后脚跟被磨出了水泡,十趾受着酷刑,几次在办公室里偷偷打着光脚,但每次要离开位子得重新穿回鞋子时,痛得我几乎跨不出脚步。
苏怡看我痛苦的样子,又看看我的脚,冷笑着说:「穿鞋子就要穿丝袜,没穿丝袜的脚像剥皮的鸡爪。」
鸡爪剥皮不是显得更白吗?依龄告诉我:「她在笑你的腿死白,没有光鲜活泼的色彩。」
分别半年,依龄已经是大五的学生,烫起一头大波浪,登着高跟鞋,打扮得端庄、美丽。富家女就是不一样,不论有没打扮都不会有乡土味。
妈要依龄带我去烫头发,再去买几套衣服,因为三哥后天就要从美国回来。全家人要到机场迎接他,这件事可比上班还要重要。
在美容院,拿下发捲的剎那,一头乌黑亮丽的法拉顶在我的头上,虽不像我,但眼睛大多了,鼻子也挺了。依龄拉着我到西门町,在我坚持下,勉强选套膝上五公分的迷你裙,比起她身上的短裙,简直是小巫见大巫。依龄又带我去买半打铁灰色的丝袜,搭配米黄新装,揽镜自照,几时自己也成了个活泼的现代少女。
「淑仪,其实你很漂亮,就是老爱愁眉苦脸,又捨不得买件像样的衣服。改天我再带你到桃源街资生堂学美容,看那个苏怡还敢不敢瞧不起你。」
「跟人家比干嘛!算了啦!我书读得不多,没有气质总是事实。」
「读书就会有气质?多的是没气质的大学生。」
「你自己也是大学生,别乱骂人。苏怡是苏怡,我是我,我永远不想和她比,她佔上风也好,我处劣势也无妨,我知道自己内里有几斤两,不敢贪图比自己预知更高的讚美。」
「真搞不懂你,说你谦卑嘛,有时却像死士般固执。算了,不比就不比,不过我一定要让你成为一个充满书卷气的女孩。走!我们到重庆南路买书去。」
「买什么书啊?现在,一到晚上,我还真觉得有些无聊,尤其妈妈早睡时,我连个说话的对象都没有。这阵子加夜班晚睡惯了,一时还不能恢復早睡的习惯。妈睡后,我常一个人对着电视看到唱国歌。」
「我们来交换好了,你去替我上课,我就有时间约会。」
「约会!你交男朋友了。」
「我们认识五年了。」
「五年,那不是高中就交男朋友了。」
我们走入重庆南路书店街,好像每家的生意都挺兴隆的。依龄是个识途老马,从架上取下一本诗词赏析,又从另一架上抽出未央歌、史记,说:「这几本书不错,你慢慢品味。」
「谢谢你,ㄟ,我来付钱嘛!」
「算是我这个老师给学生的见面礼。你不会觉得我大言不惭吧!」
「怎么会,你肯教我,我感激都来不及,你知不知道我的国文一向考不及格。」
「急不急着回去,我带你去家西餐厅吃晚餐。」
「西餐厅!」这三个字又使我想起朱世文,他是第一个带我进西餐厅的人,唉!曾几何时,一段初恋早已烟消云散。
依龄挽着我走入西餐厅,一股热闹的气氛立刻感染到我,我们在脚落的位置坐下,看见旁桌坐着三位年轻小姐和一位摊贩打扮的老先生。
「看到没,那个人是作家。」
「作家?」
「常在副刊投稿,楼下书报摊是他的,听说他书卖久了,看多了,试着去投稿,竟然成功了;现在是知名的作家。很多读者慕名而来,常有人请他上楼来喝咖啡、聊天,挺风雅的。」依龄突然正经八百地说:「我是要告诉你,不必在意自己的过去,何况你只是缺少文凭而已,又不是作姦犯科,阿秀姐不是说你大器晚成吗?」
「阿秀姐在替我打气,你也当真。不过,你别怪我没眼光,他是很特别,但我真的看不出他有书卷气。」
依龄笑着说:「我就喜欢你这个样子,率直极了。不过你的外表和内心还是有差异的,光看外表,谁又会认为你是个草包?你何必老觉得自己没有文凭。」
我满脸通红,真后悔不该如此直率说出心里的感觉。
依龄看我自责的样子,赶紧帮我打圆场,说:「你觉得我有气质吗?我想我一点也没有,不过黄擎涛就是喜欢我这种直爽的个性,对我百依百顺。上次我赌气跟公司去垦丁玩了四天,之后,他连大气都不敢吭一声。」
「原来你去垦丁是在跟他赌气。别把人吓跑了,到时候你哭都来不及。」
「不会的,你放心,我知道见好就收,何况我们两家是世交,切不断的。」
「你真好,有个好家庭,又有好对象。」
「你也可以啊!朱世文没什么了不起,别放在心上,他订婚了,你知道吗?」
我摇摇头,明知道早与自己不相干,心里仍有些不是滋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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